现如今,大部分图书馆从业人员都认为图书馆的环境是不存在什么问题的,甚至忽略这个问题的存在。其实,环境保护是一种社会责任,图书馆作为继承文化传统和传播人类文明的场所,更应该在为读者提供服务的创造过程中重视环境问题所带来的短期及中长期影响。
1、实施ISO14000,图书馆首先遇到的问题是称职的人员。
由于图书馆几乎没有专门的环境管理者,员工们在这方面的意识也不强烈,所以,环境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指导。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是从外界聘请环境管理专家,但必须注意,环境管理专家需要懂图书馆管理,至少要懂管理,单纯的技术专家是很难帮助图书馆实施环境管理工作的;二是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要全方位展开,包括相对全面的内容和全体员工参与培训,培训老师的资格要求和外请专家的要求是一致的。
2、收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对照其执行情况
ISO14000对企业要求承诺守法,对图书馆也一样。遵守与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对图书馆的基本要求,也是环境管理中的重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图书馆评价自身环境管理状况的主要依据之一,所以图书馆要有法律法规意识、要主动去了解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首先要知法、懂法,才能做到守法,收集法律法规是知法守法的前提。为此,图书馆应建立相应的程序,设立并保持一个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收集并更新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以便适应当前随着环境意识增强,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逐年更改的情况,从而能够确定并获取所有已经批准发布的,适用于图书馆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法律、法规和其它应遵守的要求。
图书馆需要遵守的环境法律法规主要有:
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②环境保护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们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
③环境保护法规、法规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等;
④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等;
⑤其它要求:其它要求是指除了上述法规外,其它能控制和影响组织环境行为的所有规定和要求,如行业规范等。例如经国家建设部审查批准的强制性行业标准—《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适用于公共 图书馆等各类图书馆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图书馆馆址要选择在交通方便、环境安静的地方,要独立建造,自成一体;图书馆的总平面布置应功能分区明确;新建图书馆建筑物的基地覆盖率不能大于馆区总面积的40%;阅览区要光线充足,又要防止阳光直晒;《规范》对文献资料的防护、消防、疏散均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