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7应急准备和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
a)识别潜在的紧急情况;
b)对这样的紧急情况作出响应。
组织应对实际的紧急状态作出响应,并预防或减少随之产生的有害职业健康安全后果。在策划其应急响应时,组织应考虑有关相关方的需求,例如应急服务和邻居。
可行时,组织还应定期试验其响应紧急情况的程序,适当时使有关的相关方参与。
组织应定期评审其应急准备与响应程序,必要时对其进行修订,特别是在定期试验和紧急情况发生之后(见4.5.3)
该程序所识别的潜在的紧急情况是指能够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特殊活动、设备或工作场所,伴随潜在的紧急情况出现的危险皆是重大危险;这个紧急情况也能在正常操作下发生,也可能在非正常条件下发生,如停机、基建、拆毁活动。各类潜在的紧急情况的识别应该在标准4.3.1中的危险识别与风险评价中已经完成。
潜在的(可能的)紧急情况可包括:
(1)导致严重受伤或疾病的事故;
(2)火灾和爆炸;释放有害物质或气体;
(3)自然灾害、恶劣天气、动力丧失(如停电);
(4)传染病的全国流行、传染与暴发;
(5)局部动乱、恐怖、认为破坏、工作场所暴力;
(6)关键设备故障或失灵;
(7)交通事故
组织在识别其潜在紧急情况时,还应考虑如下信息:
(1)职业健康安全策划时危险识别与风险评价的结果;
(2)法律法规要求;
(3)组织以前发生的事件(包括事故)和紧急情况经历;
(4)相似组织已经发生的紧急情况;
(5)职业健康安全网站或紧急响应机构发布的事故或事件调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