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调查、不符合、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来记录、调查与分析事件以便:
a)确定可能造成或引发事件的根本职业健康安全缺陷和其他因素;
b)识别采取纠正措施的需求;
c)识别采取纠正措施的机会;
d)识别持续改进的机会;
e)沟通调查的结果;
调查应及时进行。
任何识别出的纠正措施需求或预防措施的机会,会一招4.5.3.2相关部分来处理
事件调查的结果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事件调查程序中应对实施事件调查人员的能力、资质、职责、权限予以规定。事件调查过程及其结果的沟通非常有助于提高组织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意识与管理能力。在事件调查或制定程序文件以规范事件调查时应对以下内容予以考虑:
(1)定义的事件应包括严重或轻微的事故、(发生的)紧急情况、“侥幸错过”等事件、已发生的疾病以及与暴露环境相关的需要时日才导致的疾病;
(2)与事件调查和报告相关的法规要求。国内相关的法规标准有国务院2007年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卫生部2002年颁布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方法》、国家生产安全监督管理总局2009年颁布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方法》;
(3)规定与分配相关人员事件报告与随后调查的职责和权限;
(4)确保公正性和客观性的方法;
(5)事件结果与原因之间的必要因果关系,寻找事件发生的真正根源而非表面上的原因;
(6)知道事件真相人员与事件调查之间的利益关系;
(7)规定事件调查各实施过程中的要求,诸如:
-----及时清查事实与收集证据;
-----相关人员沟通任何识别出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的必要性;
-----向危险识别、风险分析、应急响应、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与检测以及管理评审提供反馈信息和输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