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高管理者应从本组织管理者中指定一名成员作为管理者代表。不管该成员在组织内担任的其他职责,但必须做到条款描述中的三个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包括“注”的内容)
2、管理者代表的职责和权限
1)负责处理与质量管理体系过程有关的各种问题,对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的建立、实施和保持负有策划、组织、协调等职责,是组织在质量管理体系过程管理方面的管理者。
2)管理者代表应该通过各种途径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质量管理体系的业绩情况,通过体系运行现状的分析,向最高管理者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方案。
3)通过策划、组织各类活动,如会议、培训、内部刊物交流等,促进组织内职工不断提高满足顾客要求的质量意识。
4)可以作为代表就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事宜与外部进行联络。如政府质检部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管理体系咨询机构的联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