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分值L |
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
分数值 |
可能性 |
分数值 |
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
10 |
完全会被预料到 |
10 |
连续暴露 |
6 |
相当可能 |
6 |
每天工作时间暴露 |
3 |
可能、但不经常 |
3 |
每周一次偶尔暴露 |
1 |
完全意外、很少可能 |
5 |
每月暴露一次 |
0.5 |
可以设想,但很不可能 |
1 |
每年几次暴露 |
0.2 |
极不可能 |
0.5 |
非常罕见的暴露 |
0.1 |
实际不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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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造成的后果分值C |
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D |
分数值 |
事故造成的后果 |
>320 |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
100 |
十人以上死亡 |
160-320 |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
40 |
数人死亡 |
70-160 |
显著危险,需要注意 |
15 |
一人死亡 |
20-70 |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
7 |
严重伤残 |
<20 |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
3 |
有伤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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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轻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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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控制措施的角度看,对于风险值D大于160的危险,要么立即整改,不容易实施立即整改的,除策划具体的需要资金的方案外,还应该在现场设置临时性的醒目的警戒装置、警示标志,再加上对现场人员进行培训等措施来防止事件的发生。
仅从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的危害等级划分标准看,当某一危险的风险值D大于70以上时就可以划归为重大危险了。
综合评价法是对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的一种完善与改进方法,对职业健康安全危险风险较低的行业如食品等行业非常适用,是职业健康安全评价方式的一种创新,对食品行业实施危险评价将具有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同时该方法更适合于全员参与危险评价的话,对于诸多像食品行业这样危险风险较低的行业是评价不出什么重大危险的,而实际上这些行业发生一般性事故的次数与几率也是非常高的,单采用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就好像用大炮去打蚊子,很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危险容易被忽略,这样就后续控制措施的确定十分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