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三体系相关企业管理制度(之叉车安全操作规程).doc
1 叉车作业人员须经安全、操作技能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 叉车作业须注意“安全第一,兼顾效率”。正常情况下,在厂区行驶速度一般为5KM/H,发生紧急情况时最快不得高于20KM/H。驾驶员在操作时必须先察看路上是否有行人、车辆和有关设施;行径叉路口、门口或其他堆放较高的物品时须先鸣笛提醒其他人员注意。
3 叉车作业前,驾驶员须先对叉车情况进行检查,工况是否正常、安全设施是否有效,进入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场所作业,排气管须戴好灭火罩。
4 作业时,如遇物品较高、较大时,需其他扶持等时,必须下车察看物品安置是否可靠,作业时会否引起其他物品晃动、掉落等。挑起物品后,如条件允许立即放至低位,并低速行至目的地。
5 运输物品挡住驾驶员视线时,不得将物品升高后行驶,应事先看好位置,倒行至目的地。倒行过程中,经常观察物品装载是否可靠,周边物品是否阻碍行驶。
6 不管货叉上是否有物品,货叉下严禁站人。
7 叉运塑料管道时要做好防滚落措施,起步、停车要平稳。严禁惯性冲刺来装下货,以防产品损伤。
8 叉车上路行驶,必须到生技部办理备案手续。路上行驶期间不得装载货物,严禁超速行驶。
9 作业完成,必须搞好车身清洁卫生,如使用辅助工具,工具放回原位,叉车统一按规定停放在指定位置,拉好手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