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下载】:员工代表工作制度(范本).doc
1 总则
为推动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正常运行,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和工作职责的管理。
2 员工代表的产生和罢免
2.1 产生
2.1.1 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民主选举产生,每一员工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2.1.2 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选举产生一名员工代表,每个项目部各选举产生一名员工代表。
2.1.3 依法与本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员工如因病等不能亲自参加选举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为投票。
2.1.4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如第一轮即有员工得票超过有效票数的半数,则该名员工即当选;如第一轮投票未有员工得票超过有效票数的半数,则选择得票数前二到三名进行第二轮投票……直至有员工得票超过有效票数的半数。
2.1.5 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任期为一年,可以连选连任。
2.1.6 所有行政管理部门共同选举产生一名员工代表,每个项目部各选举产生一名员工代表。
2.2 罢免
2.2.1 员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部门的员工代表。
2.1.2 如果所在部门有30%以上员工联名对该部门的员工代表提出罢免动议,即应在该部门内进行罢免表决。罢免代表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须经该部门过半数的员工通过。
2.1.3 在罢免原员工代表的同时,应选举产生新的员工代表。
3 员工代表的工作职责
3.1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的制定和评审。
3.2 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参与风险控制程序和措施、管理方案的制定和评审。
3.3 参与商讨影响工作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的任何变化,如引入新的或改造的设备、原料、化学品、技术、工艺过程、程序或作业模式。
3.4 参与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如参与事故和事件调查、现场安全检查等。
3.5 代表员工向公司反映涉及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的提议;并对提案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