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其他管理体系一样,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在证书有效期到期三个月以前组织如有持续保持认证需要时应再次提出再认证申请,认证机构人员会主动联系企业体系代表以确定再认证事宜。
再认证审核最好应该在认证证书到期前一个月实施,最低的极限时间也应该在证书到期前一周实施,因为国内外认可机构(如国内的CNAS,国外的RVA等)对认证机构也有最新的规定,即到期前必须完成再认证(现场)审核和编制好审核报告。由于企业的纠正措施计划也是编制报告的输入之一,提前实施完毕再认真审核,企业就有足够的时间制定(针对再认证审核不符合项等的)纠正措施计划并提交纠正措施报告。
一般情况下质量管理体系再认证审核不需要再实施什么第一、二阶段审核,一次审核就可以了,除非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以及内外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范围、组织结构、相关法律、相关方要求等的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