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是指“查明和确认计量器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的程序,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校准是指“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所指示的量值,或实物量具或参考物质所代表的量值,与对应的由标准所复现的量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校准是自行确定监视及测量装置量值是否准确。属自下而上的量值溯源,评定示值误差。而检定是对计量特性进行强制性的全面评定,属量值统一,检定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2、校准是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检定是属于国家强制检定,包括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七类共59种。
3、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采用国家统一规定,也可由组织自己制定,但检定应由国家授权的计量部门统一制定的检定规程。
4、校准不具有强制性,属组织自愿的溯源行为,检定具有强制性,属法制计量管理范畴的执法行为。
5、校准由组织根据使用需要,自行确定,可以定期、不定期或使用前进行。而检定则是按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检定周期实施。
6、校准可以自校、外校或自校与外校结合,检定只能在规定的检定部门或经法定授权具备资格的组织进行。
7、校准不判定是否合格,只评定示值误差,发出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
8、检定是依据检定规程规定的量值误差范围,给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发给检定合格证书。
9、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