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要求。包装企业应将包装设计纳入计划,配备具有一定专业技术的专职或兼职产品设计人员,规定产品设计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明确包装设计与内装商品间的技术衔接方法,保证包装设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产品设计在产品质量形成过程中居于首位,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企业要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开辟新市场、增加经营机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产品设计质量。因此,企业应将包装设计纳入设计工作计划,下达给包装设计部门,并对包装设计部门和包装设计进行质量考核。
包装设计人员必须由经验丰富和取得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并在企业的有关管理办法中规定包装设计部门和人员的职责,以及包装设计与产品之间接口的技术衔接方法,以保证产品设计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
(2)包装产品设计
①包装设计要求:该要求由产品设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值、销售渠道、运输方式、重心位置、包装要求等。
当对要设计的包装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时,如:不能倒置、有重心位置限制、有防潮、防静电及缓冲要求等,以文字和图纸说明。
②设计程序:通常按确定设计条件、进行设计、进行试验与评价和确定最终设计方案等几个设计步骤。
包装设计程序按国家标准《销售包装设计程序》和《运输包装设计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
设计结果应符合:a.包装设计要求;b.包装标准和国家安全、卫生、环保等法规的有关规定;c.商标法及产品使用说明、标签标准等有关规定;d.运输、储存等部门的有关规定。
③设计验证:包装设计通常采用的验证方法主要是进行试验。试验可分为内装物的容器性能试验和有内装物的保护性能试验;试验可在模拟环境条件下进行,也可在实际环境条件下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试验验证:a.新产品定型时;b.包装工艺、容器、材料有重大更改时;c.在确定新的包装设计或因包装材料而影响包装性能时。
通常采用的试验项目有封口强度试验、密封强度试验、渗漏试验、堆码试验、振动试验、跌落试验和水平冲击试验等。试验时按GB4857有关规定执行。
要将试验结果写成文件,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批作为定型设计或修改设计的依据。
对于销售包装设计,还需进行试销检验验证。试销检验要求销售包装件经受流通过程中可能受到的危害和考验,将检验结果写成文件,经有关领导和部门审核批准后,为确定是否正式投产和改进设计提供依据。
④设计鉴定
a.鉴定内容:主要鉴定包装件的功能性、经济性、安全性、艺术性、创造性和可行性。
b.鉴定文件:应提供的鉴定文件有鉴定大纲、包装设计要求或合同要求、试验大纲和试验报告、最终设计方案、包装件样品和试验样品、成本及经济效益分析报告、质量检验报告、销售部门与消费者意见等。
c.鉴定委员会的组成:通常由设计、质检、供销、标准化等有关部门人员和用户代表组成。
最终设计方案经鉴定,由鉴定委员会签署评价结果意见。
⑤设计文件
设计文件包括:a.包装设计要求;b.调查报告;c.设计执行; d.设计图纸;e.试验报告;f.试运行报告;g.试销检验信息反馈报告;h.包装工艺文件;i.成本及经济效益人分析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