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放光缆时,光缆必须由绕盘上方放出,保持松驰孤型。光缆布放过程中应无扭转,严禁打小圈、浪涌、背扣等现象发生;
布放光缆,必须严密组织并有专人指挥,有良好的联系手段,禁止未经训练的人员上岗和无联系工具的情况下作业;
光缆布放完毕,光缆端头应做密封防潮处理,不得浸水。
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小少于光缆外径的15倍,施工过程中不应小于20倍。
机械牵引时,进度调节范围应在0-20米/分、调节方式应为无级调速,并具有自动停机性能,牵引时应根据牵引长度,地形条件牵引张力等因素选用集中牵引,中间辅助牵引、分散牵引等方式。
除地下光缆引上部分外,严禁在墙壁上敷设铠装或油麻光缆。
跨越街坊或院内通道等,其缆线最低点距地面应不小于4.5米。
吊线程式采用7/2.2、7/2.6,支撑间距为8~10米,终端固定与第一只中间支撑间距应不大于5米。
吊线在墙壁上水平或垂直敷设时,其终端固定、吊线中间支撑应符合《本地网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钉固螺丝必须在光缆的同一侧。光缆不宜以卡钩式沿墙敷设。不可避免时,应在光缆上加套子管予以保护。光缆沿室内楼层凸出墙面的吊线敷设时,卡钩距离为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