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两类评估依据,一类评估依据是通用评估依据,比如:《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
另一类是结合地方、行业、企业等要求的依据,比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等;
评估依据可以结合企业的《法律法规清单》选用,因为是做事故风险评估,所以在选用依据时要考虑对风险评估有帮助,有些行业标准可能更具有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