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必须符合 DBJ08—903—98《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的有关规定,并与现场建立的安全保证体系实际相结合,实行规范化收集管理。
2.安全资料的编目要齐全、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填写要及时、收集要认真,要能如实地反映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现状,并保持可追朔性,及时上报安全工作总结、计划和相关报表。
3.安全保证计划的编制要有可靠性和可操作性,一旦形成文件,必须加以控制。
4.安全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由项目安全员负责,施工员必须及时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和安全监控以及安全隐患评审处理记录等,材料员、仓库保管员必须及时提供合格材料供应商的相关证明资料,以确保安全资料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