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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管理规定(节选)

来源:ISO9001认证 作者:ISO9001认证 发布时间:2017-12-18 查看次数:8054

颁布单位:总装备部 发文字号:装法[2006]7号 颁布时间:2006-06-2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工作,促进装备预先研究成果向现实装备能力的转化,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预先研究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是指针对明确的装备应用背景,在真实或模拟真实的环境条件下,对已取得突破的单项技术综合集成,进行演示试验,以验证其应用的可行性、实用性和经济性的先期技术开发研究活动。

第三条  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项目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级分工管理,实行合同制。

第三章  项目立项

第八条  开展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的项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有明确的装备研制和现役装备改造需求,有明确的技术性能指标以及使用背景要求。

(二)关键技术已经突破,关键技术和配套技术的性能指标满足演示验证总体方案的要求。

(三)演示验证总体目标明确、方案可行,科研试验条件具备,具有良好可靠的技术协作单位。

(四)经费概算与演示验证内容相匹配,研究经费能够支撑。

第九条  对符合开展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条件的项目,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和总装备部授权的单位,应当组织科研单位编写《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项目立项论证报告》(以下简称立项论证报告),并对立项论证报告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主要包括应用需求、技术成熟程度、演示验证内容和技术指标、演示验证方案、配套保障和试验条件、经费预算等。

第十条  对有两个以上科研单位申请承担的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项目,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或者总装备部授权的单位,应当依照总装备部的有关规定择优确定承研单位。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  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和总装备部授权的单位,应当将项目实施工作纳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计划,确保完成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项目任务。

第十五条  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和总装备部授权的单位,应当组织成立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项目的行政指挥系统和技术指挥系统,负责项目的试验保障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负责项目的技术把关和技术协调。

第十六条  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项目任务书批准后,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或者总装备部授权的单位应当及时组织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  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应当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开展工作。对需要动用现有装备、改装现役装备或者利用协作单位配套设施的,由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或者总装备部授权的单位及承研单位协调落实。

第十八条  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研究阶段和重要技术节点,总部分管有关装备的部门、军兵种装备部或者总装备部授权的单位应当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方可转入下一研究阶段。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它军队颁布法规:

    装备承制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要求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管理规定》(节选)
    《关于发布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申请受理点的通知》
    竞争性装备采购管理规定(节选)
    装备通用质量特性管理工作规定(节选)
    军用软件质量管理规定(节选)
    关于加快吸纳优势民营企业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的措施意见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实施指南(节选)
--------------------------------------------------------------------------
    装备科研条例(节选)
    装备预先研究条例(节选)
    装备预先研究演示验证管理规定(节选)
    武器装备探索研究管理规定(节选)
    国家安全重大基础研究管理规定(节选)
    装备预先研究基金管理项目规定(节选)
    关于加强竞争性装备采购工作的意见(节选)
    装备采购条例(节选)

--------------------------------------------------------------------------
    装备采购方式与程序管理规定(节选)
    装备采购合同管理规定(节选)
    同类型装备集中采购管理规定(节选)
    装备购置目标价格论证、过程成本监控和激励约束定价工作指南(试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节选)
    装备承制单位资格监督实施细则(节选)
    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程序(节选)
    装备维修工作条例(节选)
    深化装备保障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节选)

其它国家颁布法规: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节选)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节选)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国防科技工业社会投资领域指导目录(放开类 2010年版)(节选)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节选)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实施细则(节选)
    军品配套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节选)
--------------------------------------------------------------------------
    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节选)
    国防科技工业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节选)
    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责任制暂行办法(节选)
    国防科工局军工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管理办法(节选)
    国防科工局科研项目验收工作准则(节选)
    国防科工局关于补充完善军工项目财务决算审计内容的通知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现场审查规则(节选)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规则(节选)

其它国家和军队联合颁布法规: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和完善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的若干意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管理条例(节选)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节选)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审查认证管理办法(节选)
    关于进一步推进军民一体化装备维修保障建设工作的意见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实施意见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退出管理规则(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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