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方产品免检管理规定
1 目的
通过对满足规定条件的产品实施免检,促使供应商不断改进和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以满足公司对外购件实物质量的要求,同时也提高公司检验效率。
2 适用范围
符合免检要求的外购产品。
3 定义
免检:符合免检条件的外购产品,在免检有效期内入库前免去对其质量的检验。
4 工作流程
4.1免检条件
4.1.1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通过第三方质量体系认证。
4.1.2产品检验和试验设备、手段及标准等齐全有效,且有该行业国家权威检验/实验机构的产品检验/实验报告。
4.1.3上年度未出现重要的产品质量问题或出现因外观等原因造成的轻微不合格2次(含)以下或上年度质量绩效考评为A。
4.1.4 供方管理现场评分在90分以上。
4.1.5本公司通过评审确定免检的产品。
4.2免检产品确认程序
4.2.1免检产品确认每年进行一次,在每年年底之前完成对下年度供应商免检产品的确认。
4.2.2质管部根据供应商产品当年质量状况,书面提出《免检产品清单》。
4.2.3《免检产品清单》经质量、采购部门领导审核后,报制造中心总监批准。
4.2.4对未评上免检的产品,供应商单方面要求免检,供应商应填写《免检产品申请单》,并与我司签订《产品免检协议书》,再经过评审确认。
4.2.5质管部负责公示每年度免检产品明细,并向进货检验员、仓管员、采购员、车间以邮件形式下发《免检产品清单》。
5 免检产品监控、考核。
5.1仓库及生产车间在接收或使用免检产品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后应及时向质管部反馈。
5.2在产品免检期间,若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因“免检产品”发生质量问题导致自身或其它零部件报废、生产计划延期等),应立即取消该产品免检资格,且两年内不再有申请资格,并《产品免检协议书》规定进行违约索赔。
5.3在产品免检期间,当某产品累计发生2次一般质量问题时(因“免检产品”不符合图样及工艺要求导致返工、换件等),立即取消该产品免检资格,且一年内不再有申请资格,并按《产品免检协议书》规定进行违约索赔。
5.4在产品免检期间,若产品首次出现一般质量问题或累计出现3次轻微不合格(因包装或运输方式等不当引起的外观问题等)时,暂时停止免检,通知供应商落实问题发生原因并限期整改。经质管部确认整改有效,可以申请恢复免检资格。若在限期内未能整改,或整改无效,立即取消免检资格,并按《产品免检协议书》规定进行违约索赔执行。
5.5质管部按每季度对免检产品抽检一次,抽检状况记录到年度考核中。
5.6每年年底质管部结合当年度免检产品质量信息,对其进行考核,作为下年度免检产品名单的依据。
6 记录清单
6.1免检产品清单
6.2免检产品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