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国家有关能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类越来越严峻的面临着“人口、资源与环境”三大问题。解决能源问题的根本途径之一,便是推进和深化节能工作。但是由于人们对节能工作的作用、性质认识不一,节能工作往往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致使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因此,加强节能工作的法制建设,使节能纳入法制管理的轨道,有序地、高效地进行调节,是非常重要的。
在国务院《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十几年实施经验的基础上,199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正式颁布实施,该法明确规定节约能源是我国发展经济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节能管理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推动节能技术进步,逐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向节能型发展。根据《节约能源法》的规定,国家经贸委制定并发布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配套的节能管理法规,部分省(市)、区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节能管理的法规、政策及实施细则。
为了便于节能工作的科学管理,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还制定了《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节能监测技术通则》、《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等一系列方法、标准,河南省标准化管理部门最近又专门制定了《企业能源审计方法》地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政府节能管理部门对企业能源利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1.2 中国的节能管理
众所周知,节约能源是我国经济发展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长期战略方针,是缓解能源供应与需求矛盾的重要手段之一。其目的在于优化能源供应与合理配置,以便于降低单位产值或单位产品的能源资源消耗,提高能源资源的利用水平,节能还包括以廉价的商品能源替代较为昂贵的能源资源,尽可能地节约不可再生的一次性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的能源资源,同时要考虑到能源使用后的CO2排放。保护环境已成为节约能源的重要目标。
为推动节能工作的发展,我国曾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节能行政管理部门及省(市)、地(市)和行业的节能监测机构。这一完整的节能管理体系,在我国的节能管理工作中发挥了重大的作用,经过十多年的努力,中国的能源利用效率由1980年的26%提高到目前的34%左右。
随着经济体制和国家机构的改革,中国政府节能管理机构设置与职能都作了较大的调整,开始逐步运用经济、法律的手段来加强对企业节能的宏观监督管理。
1.3 企业能源审计产生的背景
在我国经济体制和企业经营机制改革不断深化的情况下,如何运用科学合理的手段和方法,依法对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促使企业从粗放型管理向集约型管理即资源节约型和资源效率型转变(即通过技术进步、制度创新、管理水平的提高来推动企业节能管理工作)是摆在我国节能管理工作人员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企业能源审计这种科学的能源管理方法,在欧美已实行了多年。在1982年的中国—欧洲经济共同体节能技术学习班上,企业能源审计这一名词首次介绍到中国便引起了我国政府节能管理部门的重视,国家经贸委组织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节能管理人员举办了《企业能源审计培训班》,并确定河南、山东两省作为我国的首批企业能源审计试点省。国家标准化管理部门相应地发布了《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的工作标准。国内一些著名的专家学者也相继出版了一些企业能源审计的论著,有效地促进了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的开展,对加强企业能源量化管理、完善标准、强化考核,都发挥了很大作用。
1.4 我国开展企业能源审计的情况
随着我国加入WTO的日渐临近,为了便于使节能工作与世界接轨,尽快地找到一种科学合理的节能监督管理方法已成为当务之急。我国政府在吸收了国际先进的节能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在全国逐步开展了企业能源审计工作。河南省南阳市能源监测所作为国家经贸委的“能源审计试点”单位,经过十多年的工作实践,先后对本市的化工、建材、冶金、纺织、机械、电子、医药、轻工、电力等行业的300多家企业进行了能源审计,排查和提出4000多项问题和整改建议,挖掘节能潜力2亿多元,经企业整改后取得经济效益1亿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