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判定需要哪些记录? 针对标准总的文件化要求可见。记录分两大类:一类是标准规定必须要有的(可以删除的例外);还有就是企业自己来判定,除了标准要求的记录外,还需要哪些记录。 1)企业应当从以下几方面来考虑: a)法律法规要求。有的产品涉及到安全、卫生、环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一定要有的记录,包括记录内容,保存时间等; b)顾客要求。有时候顾客在合同,或者其他文件中规定,必须要求的。 c)企业自己要求。 2)从需求的角度考虑: a)为了可追溯性提供文件:不管是法律、顾客还是自己要求的。譬如,新工艺、新人员上岗、新材料、新设备等影响过程结果的各种因素,需要加以追溯分析的话,应当记录这方面信息。当产品出了问题,需要及时召回处理的话,必须记录产品的来源、去向等信息。 b)提供验证符合证据: 譬如,对采购品的符合性证据,7.4.3条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有记录,当需要查验,提供证据证明该产品接收时候是符合要求的,必须要有证据。同样的,标准7.5.1条中没有规定一定要有记录。证据可以用实际东西来证明,也可以用记录来证明。针对某具体产品,某具体产品的某具体活动,是否需要记录证明结果符合要求,或者按照规定执行的证据,企业应当按照7.1.d)条要求“为实现过程及其产品满足要求提供证据所需的记录(见4.2.4)”。 c)为了分析问题需要。我们可以利用记录中的各种信息来分析研究产品、过程和体系的内在规律性,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做要预测和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