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的出台和在我国的推动是当前国际新格局下的必然产物,是我国经济屈起的同时对相关国家带来压力的必然反映,是中国和发达国家贸易摩擦的一种表现形式,同时也是我国即将成为世界加工厂的发展趋势下,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导入中国的结果。
但毕竟国际企业社会责任运动已经有了100多年的历史,怎么来建设企业社会责任,什么样的企业应承担什么样的社会责任及应当承担多重的企业社会责任等问题历来尤其是近年来就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场合争论的焦点,而且每每都难以达不成一致意见而告终。这也说明,国际上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统一国际标准的出台将会有很长的一段时间。
由于SA8000是一个拼凑的公司守则或称其为体系,其存在的不科学和不系统及不可操作的缺陷已经注定了SA8000如不修改便不可能成为国际标准,最多也是如目前的做法,成为某些跨国公司替代其社会责任守则的民间体系,在这个前提下,我国政府将不会承认SA8000的认证的合法地位,从而也注定了SA8000在我国的认证行为是违法的。
所以企业对待SA8000的态度基本上可以坚持如下:企业不必也没必要自动去认证SA8000,受到跨国公司压力的企业要善于利用西方国家的社会人文规则跟跨国公司讨价还价,如:企业若以我国的法规向跨国公司解释这种认证是明显违反我国有关法规的话,跨国公司是不会强迫其供货企业进行违法活动的,同时为了认证而违反法规的做法这也是西方发达国家的消费者不能接受的行为,因为遵纪守法和按章纳税是企业的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为了保护劳工的认证而违反法规这本身就是不讲社会责任的具体表现。相比SA8000和企业社会责任的第二方审核,不论从程序,费用等各种因素来考虑,笔者认为企业应该尽量地选择后者,真是在最后迫不得已地情况下,才选择认证SA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