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就企业社会责任问题开展第二方审核的现象较多,作为认证机构实施第三方认证依据的主要是SA8000。SA8000是一个以劳工问题为突出特点的标准。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在普遍执行《劳动法》的同时,由于区域差异的原因,在工作时间、职工工资、福利保障、加班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尽相同,一些企业的工作环境及条件还有待改善。特别加班问题,不但有企业自身的原因,国外采购商在价格和交货期方面越来越苛刻的条件,也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因此,盲目宣传企业实施SA8000认证,会给我国劳动密集型企业增加更多的困难。
经济发达国家采购商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守则,包括SA8000所一些要素,有些我们可以认同,有些则不能认同,如SA8000标准中涉及的结社自由及集体谈判权利、歧视等要素绝不是简单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中国企业需要承诺的社会责任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确定。
国处采购商在对发展中国家加工企业实施企业社会责任审核评价时,采取了不同的态度,部分采购商只对中国的企业有要求并且必须进行评审,而对在其他国家设立的分厂则没有要求,如福建某企业设在越南和柬埔寨的分厂,外商就从未去审核。这已不仅是简单的企业社会责任问题
我国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大国,大量出口产品为服装、纺织、鞋类、玩具、工艺品、运动器材、日用五金等劳动密集型产品。由于我国外贸出口主要集中在欧美发达国家,而欧美国家正是提出和推动把劳工问题作为社会责任问题并试图与贸易挂钩的主要国家。因此,我国外贸出口行业需要对劳工标准问题、劳工标准与贸易挂钩问题等进行认真研究。
根据SAI规定,使用SA8000标准开展认证活动的认证机构需得到美国SAI认可的8家认证机构(国外机构)实施。通过认证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每半年复查一次,与其他管理体系认证不兼容,企业为此增加的成本较高。到目前为止,我国产品出口企业尚未发现因没有通过SA8000认证而产品不能出口的事例,但由于不能满足国际采购商对加工企业有关社会责任的要求(通常是第二方评价或认证)而影响产品出口的情况时有发生。54张SA8000证书与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约13万张认证证书相比,仅仅是个小数目。对SA8000认证,有些企业还有相当的盲目性。目前,我国政府和授权的认可机构尚未把此项目认证工作纳入监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