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为了切实履行质量监督检查职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各项创优目标的实现,项目经理部拟成立工程创优领导小组,其职责是:制定工程创优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处理创优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召开创优工作会议,组织检查评比,总结交流创优经验,决定奖惩事项;领导小组成员按创优方针目标分解的具体项目,各施其职,各负其责,保证各项指标的如期发现;领导小组下属的办公室设在质安部,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日常工作,及时收集创优信息,提供领导决策参考;抓好各方面的信息反馈工作,定期发出简报、通报,传达领导决策,并经常检查下属单位的执行情况。各专业队也相应成立创优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地质量监控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单位施工工程的创优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做好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和竣工交验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工序质量的自检、专检、签证和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和评定工作。各工班设质检员,具体负责本工班承担项目的结构尺寸控制,以及施工过程质量和工艺标准的执行,切实做到分工负责,层层把关,确保各工序质量处于受控状态。
(1)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交底,提出施工质量要求,有技术交底的资料。
(2)以施工组织为工程质量管理的基本单位,对控制质量起关键作用,按施工技术要求逐项检查填写原始记录和质量检查记录,并收集整理完整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在施工中如果发现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地方,立即改正并向技术人员汇报。无法改正时, 需停工等技术人员处理。
(3)质检组对施工工程质量负责监督和检查,对施工组的质检设备、操作方法、自检结果、检验资料等进行查证检验,并对分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抽检。
(4)各分项工程完工后,施工组应按规定的项目和内容进行自检,合格后通知质检组检查验收。
(5)质检组在接到施工组要求质检的报告后,应尽快进行检查验收,并将质量情况报告监理单位,配合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6)当施工组的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时,质检组应与施工组一起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改进施工工艺,提高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7)每分项工程完工后,需由施工组和质检组共同进行质量评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