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45001中的术语 |
OHSAS18001中的术语 |
变化重点 |
板块一、与组织和领导作用有关:新版标准更加强调领导力,对组织和相关方的定义范围更加宽泛和明确,更加注重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结果 |
3.1组织(修改)
具有其自身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职能以达成其目标的个人或团体
注1:组织包括但不限于个体经营者、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合资公司、公益机构、社团、或上述单位中的一部分或其结合体,无论其是否法人组织、集团或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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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组织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于行政理的公司、集团公司、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和行政理
注: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 |
新版对组织的定义更具灵活性和理解性,不局限于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组织的范围更加宽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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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相关方(修改)
可以影响或被影响,或认为会受一个决定或活动影响的个人或组织。
注1:本标准中对也是相关方的工人(3.3)制定了要求(3.8) |
3.10相关方
工作场所内外与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有关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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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标准对相关方的定义,除了影响或被影响,还增加了认为会受影响,较旧标准,对相关方的范围扩大了,这也符合新版标准注重组织环境和有关对相关方控制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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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工人(新增)
在组织(3.1)的控制下,执行工作或与工作相关活动的人
注1:人员在不同的安排下,如定期或临时、间歌性或季节性的、随意或兼职,执行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
注2:工人包括高层理(3.12)、管理人员和非管理层
注3:在组织控制下的工作或与工作相关的活动可能由雇佣的工人执行,或者其他人员执行,包括外部提供的工人、承包商、个人和组织在某种程度上能控制的工人,如机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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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管理体系(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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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修改)
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实现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注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期望的结果是预防工人的工伤和职业损害提供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
注2:木语“职业健康安全”和“职业安全健康”意思相同 |
3.1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组织管理体系的一部分,用于制定和实施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井管理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注1:管理体系适用于制定方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组相互关联的要素
注2:管理体系包括组织结构、策划活动(例如:包括风险评价、目标建立等)、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注3:改编自GB/T24001-2004.3.8 |
新版更加强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直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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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最高管理教(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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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二、与策划有关:新版标准关注组织环境(内部和外部),基于风险的思维,重视风险的识别与层级控制,从而更有效、更明确地策划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方针、目标 |
3.14方针(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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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修改)
方针:防止工人(3.3)工伤和疾病(3.18),并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3.6) |
3.16职业健康安全方针
最高管理者就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正式表述的总体意图和方向
注1: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为采取措施和设定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提供框架
注2:改编自GB/T24001-2004.3.11 |
新标准对方针的定义更加具体和可操作,直接关注结果,即防止工人(3.3)工伤和疾救(3.18),并提供一个安全和健康的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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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目标(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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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修改)
组织(3.1)设定的目标(3.16),达到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的特定的结果(3.15) |
3.14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组织自我设定的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方面要达到的职业健康安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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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新版标准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更明确地表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目的
和结果 |
3.18工伤和职业损害(修改)
对人的身体、精神或认知状态的不利影响
注:这些情况可包括职业病、疾病和死亡 |
3.8健康损害
可确认的,由工作活动和(或)工作相关状况引起或加重的身体或精神的不良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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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标准除了关注工伤和对精神上的影响外,增加了对认知状态影响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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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危险源 |
3.6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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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7危险源辨识删去 |
新版本删去了危险测辨识的术语,但关于危险源辨识的相关内容,新版标准的核心是控制组织所面临的风险但同时也关注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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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风险(修改)
不确定性的响
注1:影响指一个与预期结果的偏离—积极或消极
注2:不确定性是对一个事件,其结果,或可能性,缺乏相关的信息
注3:风险通常表现为潜在的事件(定义在ISO引导73:2009 3.5.1.3)和后果(定义在ISO引导73:2009 3.6.1.3),或两者的结合
注4:风险是通常一个事件发生的后果(包括环境的变化)和相关的可能性(定义在1SO引导73:2009 3.6.1.1)的组合 |
3.21风险
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客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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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风险是广义的概念,不定性的影响可以表现为积极的影响,也可表现为消极的影响,在实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时不仅关注负面的影响(包括直接和间接影响),对产生积极影响的机遇也应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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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1可接受风险删去 |
新版标准删除了该术语,在新标准中更加体现了基于风险的思维,重视对风险的层级控制,所要求控制的结果是合理可行的最低限度而不是可接 |
无 |
3.22风险评价删去 |
新标准删去了该术语,但有相关风险评估的内容 |
3.21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新增)
与工作相关的危害事故发生或者暴露的可能性和其造成的工伤和疾病的严重程度的结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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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标准更加注重风险思维,从而更加明确了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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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13职业健康安全删去 |
新版标准不仅关注负面的影响(包括直接和问接影响),对产生积极影响的机会也应加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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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职业健康安全机会(新增)
可能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28)的情况或一系列的情况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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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参与(新增)
工人(3.3)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中的决策过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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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消除或降低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包括系统缺陷),也应利用职业健康安全的机会
新版标准是建立高级PDCA模型上,该模型需要领导力承诺和各层级员工、员工所处的环境、员工代表的参与以及组织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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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咨询/协商(新增)
组织(3.1)作出决定之前寻求工人(3.3)的意见的过程(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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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工作场所(修改)
组织(3.1)的控制下,人员需要呆着或需要去工作的地方
注:在职业健市安全管理体系(3.11)下,组织对工作场所的负责取决于对工作场所的调控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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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工作场所
在组织控制下实施工作相关活动的任何物理区域
注:在考虑工作场所的构成时,组织(3.17)宜考虑对如下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影响,例如:差旅或运输中(如驾驶、乘机或乘火车等),在客户或顾客处所工作或在家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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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要求(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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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新增)
依据相织(3.1)适用的法律、组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和组织同意的需求而建立的要求(3.8)
注1:本标准中法律要求和其他要求是指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相关的法律要求和其他要求
注2: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能包括集体协议的规定
注3:法律要求和其他要求包括那些依照法律、法规、集体协议和惯例识别工人(3.3)代表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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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标准强调了合规义务,对于强制性的要求,除了法律法规外,还应关注组织同意的相关方的需求,企业在同意这些需求时,它们就成为强制性的要求 |
板块三、与支持和运行有关:新标准强化了运行过程中的过程思想,强化对相关方、承包商的控制以及对文件化信息控制的灵活性 |
3.23能力(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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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文件化信息(修改)
组织(3.1)需要控制和维护的信息和承载信息的媒介
注1:记录的信息可以从任何来源,可以以任何格式和媒体记录
注2:记录的信息指的是:
A)管理体系(3.10),包括相关的过程(3.25);B)组织运行产生的信息(文件);取得的结果的证据(记录) |
3.5文件
信息及其承载媒体
注:媒体可以是纸张,计算机磁盘、光盘或其他电子媒体,照片或标准样品,或它们的组合 |
修订的文件化信息顺应了计算机、大数据和云数据时代的发展,并且更加关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绩效,而不是对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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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3.20记录删去 |
3.25过程(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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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标准更加注重过程控制的思想
为附件SL中通用术语 |
3.26程序 |
3.19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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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承包商(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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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术语符合新标准的要求,组织应重视对相关方、承包商的控制,更加明确了承包商的定义和范围,更具可操作性 |
3.29外包(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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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上述的承包商,新标准组织加大对外包活动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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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块四、与绩效评价和持续改进有关:新标准不仅关注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而且更加关注绩效的有效性以及有效性的落实,重视绩效评价以及实现绩效评价的过程,如监视、测量、审核等等。 |
3.13有效性(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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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绩效(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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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职业健康安全绩效(修改)
绩效(3.25)是关于预防工人(3.3)工伤和疾病以及和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场所提供健康和安全的工作场所(3.6)的有效性(3.13) |
3.15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组织对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进行管理所取得可测量的结果
注1: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包括测量组织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注2: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背景下,结果也可根据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目标和其他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要求测量出来 |
从新标准中术语职业健康安全方针、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来看,改术语更加注重结果以及结果的有效性 |
3.30监视(新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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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测量(新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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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审核 |
3.2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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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符合(新增)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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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不符合 |
3.11不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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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事件 |
3.9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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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纠正措施 |
3.4纠正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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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删去 |
3.18预防措施删去 |
新标准删除了改术语以及旧标准中该项相关内容,而从新标准的4.1、6.1、5.2、8.6来看已经体现了预防措施的思想,从整个体系标准内容来看,其实就是在采取预防措施来控制职业健康安全风险 |
3.37持续改进(修改)
提高绩效(3.27)的不断反复的活动
注1:提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3.11)实施的绩效,为了整体改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3.26),使其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方针(3.15)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3.17)
注2:持续并不意味着连续,所以持续改进的活动不需要同时在所有领域发生 |
3.3持续改进
为了实现对整体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改进,根据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不断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强化的过程 |
新标准从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转换成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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