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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三大标准(二)

来源:ISO9001认证 作者:ISO9001认证 发布时间:2018-09-22 查看次数:2665

《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规定了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定量化目标

《限量标准》适用范围

问:欧盟RoHS 指令的补充文件2005/618/EC 已经规定了六种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为何还需要另外起草《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以下简称《限量标准》)这个行业标准?它们有何异同?

答:《限量标准》是为配套国内《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实施而制定的,其限量要求在以均匀材料为计量单位时与欧盟2005/618/EC 规定浓度限值完全相同,但《限量标准》还规定了另外两个电子信息产品的组成(计量)单元:金属镀层与小型零部件(4mm3)。这两种情况在电子产品中普遍存在,若监督测试或控制检查时都按均匀材料来计量或设定限值,则不具有可操作性。如果产品满足欧盟2005/618/EC 的限值规定就一定可以满足《限量标准》的规定,而反之则不然,但出现矛盾的概率不高。

问:《限量标准》标准是强制标准吗?是否必须遵守?

答:《限量标准》的性质是推荐性行业标准,不是强制标准。但由于《管理办法》对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提出了需要满足标准的要求,所以在《管理办法》生效后该标准是企业必须遵守的。

问:《限量标准》的适用范围?

答:《限量标准》主要适用于《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中的电子信息产品。同时,由于《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识要求》引用了《限量标准》的有关内容,所以该标准在用于标识《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环保信息的时候适用于所有电子信息产品。

问:什么叫有意添加(有害物质)?某公司的产品中被查出镀层中有害物质含量超标,而该公司确实是无意的,该公司是否不应该受到处罚?

答:《限量标准》中对有意添加已有明确定义,引入有意添加的概念是为了解决金属镀层难于按照均匀材料来拆分检测或判断的问题,但由于有意或无意在实际的操作中无法判断,所以引用了《电子信息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方法》标准作为客观判别依据。一般情况下,只要不有意使用或添加,镀层中的有害物质是不会超标的。为避免少数人以无意作为借口,若查出超标使用有害物质,则必须受到处罚。

问:金属镀层也是一种均匀材料,为什么要单独划分组成单元?

答:一般情况下,单一的金属镀层都是均匀材料,但这些材料却不容易通过机械拆分的方法与基材分离而获得,这种单元划分主要是考虑到实际的操作(监督检测)时可能遇到的问题。《限量标准》检测单元

问:为何要将小型零部件或材料(小于或等于4mm3)作为电子信息产品中的一个组成基本单元(EIP-C)?4mm3 怎么来的?

答:由于电子信息产品中存在大量的小型零部件,这些零部件往往由许多种均匀材料(即EIP-A)组成,在绝大多数实际情况下,这些小型零部件不易通过机械拆分的方法分离而获得均匀材料,这种单元划分主要是考虑到实际的操作(监督检测)时可能遇到的问题。考虑到按EIP-A 测试时得到结果的一致性,通过大量的理论分析与试验研究,得到4mm3 的划分标准。主要的原理是:1.体积是影响拆分的最关键因素,至于质量或面积,如果太小或太少可以通过多个样品归类的方式解决;2.进一步拆分到均匀材料与不拆分能得到一样的结论(合格与否),至于具体含量的多少并不重要。举例来说,假设一个电容器的引脚上镀有锡铅焊料(37%Pb),按照法规的要求,这显然不合格,拆分测试做不到,如果整体不拆分检测,它的铅含量会由于该电容器其他部分不含铅而使实际测试的结果变小,但如果变小到不低于0.1%,则可以同样得到一个不合格的结论。这种做法不但可以免去不必要的过渡和不可能的拆分,节约时间与成本,而且还可以得到与拆分到均匀材料后测试相同的结论。

问:《限量标准》中提到的检测单元是不是电子信息产品的组成单元?

答:实际上是的,采用不同名称主要是考虑到使用的方便。组成单元是相对于电子信息产品来说的,而实施测试的时候则通常使用检测单元。标准中还规定了检测单元必须是组成单元,这样得到的结果就可以与要求的限值对照以判断合格与否了。

问:电子信息产品的组成单元成百上千,是不是只要一个不合格该产品就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是否太苛刻?

答:是的,只要一个组成单元(EIP-A/B/C)不合格则该产品就不符合标准的要求。欧盟的RoHS 指令在限值方面的要求也是如此,这样一方面可以达到控制有害物质使用的目的,另外一方面也做到了与国际接轨。

问:《限量标准》为何要将组成单元按EIP-A/B/C 的顺序归类?

答:《限量标准》将电子信息产品的基本组成单元做了分类,采用分别设定限值的方法。EIP-B/C 的组成单元分类主要是考虑到监督实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是对前面的EIP-A 的补充,因此,要按此顺序归类或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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