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世界各国的经验对比中我们发现,职业健康安全规制有效实现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权变性和可塑性等特征。
从多样性的角度而言,在对待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方式方法方面,国与国之间各有不同,如英国在对待职业健康安全规制问题上倾向于以合作为本,强调政府、工会、雇主、劳动者之间对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共同责任;而美国则倾向于以法令为本,崇尚构建以私人保险为核心的职业健康安全规制机制,由市场的力量自发调节对健康安全产权的保护,政府的管制只是有限参与,体现了新自由主义放任政策的特点。
从权变性的角度而言,西方国家对待职业健康安全规制的政策策略受到特定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其政策主张经历了由经济自由主义到社会自由主义的转变。
经济自由主义强调经济上的自由,并希望缩小政府干预的规模;而社会自由主义则强调社会机会的均衡,希望扩大政府干预的规模以保护公民免受经济造成的后果,对经济、社会进行适当调节,以保证每个人平等的权利。
从可塑性的角度而言,职业健康安全规制可通过对权益保护与经济增长的目标解析来寻求经济性管制、社会性管制与辅助性管制等手段的协调运用,以解决职业健康安全问题中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以及政府失灵问题,其规制效率因手段选择的不同而呈现出一定的差异,如瑞典鼓励劳动者与利益集团进行广泛的集体谈判和跨阶层合作,并配有辅助性的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