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要点(二)
9)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
10)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
11)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证》内。
12)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13)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挡。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而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