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点(四)
8)监护
(1)受限空间作业,在受限空间外应设有专人监护。
(2)进入受限空间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络信号。另应定时联络、喊话。条件允许的,可在进入容器人员身上系上安全绳,并接到容器以外的监护人手中。
(3)在风险较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保持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联络。
(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
9)其他安全要求
(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受限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
(3)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
(4)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中不得抛掷材料、工器具等物品。
(5)受限空间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