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确定环境影响的评价准则 组织应当建立判定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确定环境因素的重要性有赖于对环境影响的认识。
对重要性的评价既要依靠技术上的分析,也需要组织根据自身情况作出判断。评价准则的应用应当能够帮助组织确定那些它认为是重要的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评价准则应当能够提供一致性和可再现性。
组织在设立重要环境因素评价准则应当考虑以下3个方面:
1、环境特性
评价准则应考虑环境特性,如环境因素的类型、规模、发生的频次以及对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性、持续时间等。对于环境影响范围大、毒性强或不易被生物降解、影响持续时间长的环境因素应能通过评价准则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2、适用法律法规要求
组织应特别考虑环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中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如环境许可或法规所规定的废气或废水排放限值等,并应考虑非强制性要求。凡是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应作为重要环境因素。
3、内、外部相关方的关注情况
评价准则应考虑内、外部相关方关注的因素,如组织的价值观、公众形象、噪声、气味、环境能见度等。内、外部相关方特别关注的,应能通过评价准则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在识别和评价环境因素的过程中,还应考虑从事活动的地点。如生活污水排入水体则比排入农田的环境影响大;当生活污水的排放指标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时,对环境不会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