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人员要如何做到“五能”? 一、要自觉学习。要反复学习《审核规范》或
GB/T28001-2001,理解和熟悉17个要素功能,特别是学习和熟悉与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程、制度,要认真学好《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这样在日常和现场监督中,在随时随地的流动监督中,才能及时发现偏离《审核规范》要求、偏离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不符合,并帮助其加以纠正。
二、要学好有关业务并善于总结监测、监督工作的经验。学好业务才能不断提高自己检查、监测、监督工作的水平,提升自己分析判断不符合、判断事故的原因和分清责任的能力,达到《审核规范》要求,达到“帮助提出纠正措施”的要求。总结工作中,要善于发现各级员工“防范措施改进”的实例,注意总结对违反标准、程序进行动态监督管理、取得管理实效的先进事迹,及时宣传坚持执行标准和程序工作达到标准要求及其效果的先进典型,来推动企业各层次员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安监工作必须得到领导者的有力支持。曾经有过安全第一责任人在事故发生后,因达标、创一流等 原因要安监部门服从自己的意志,进行统一口径、隐瞒事故,而不是坚持四不放过的案例,这样做事绝对不可以的。要新开展的同业对标创一流绩效的实践中,也要防止派出去(国内外访问)学习先进经验的人员回来毫无作为的情形再发生。如仍有这种情况发生,安监人员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审核规范》、“三类文件”为准则,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领导支持安监人员“依法监督”、“依规监督”是对安监人员履行监督保障职责到岗位的最有力的支持。
只有通过安监人员的主管努力以及具备的客观条件(各级领导的支持),安监工作才能更有效,安监人员才可能在实践中成长为具有“五能”的安全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