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4001-2004标准中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
一、环境因素的识别和评价是建立和有效实施
环境管理体系的基础,
环境管理体系的管理重点是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管理。组织的其他各项环境管理工作都是紧紧围绕着环境因素而展开的。
二、建立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
1、有效开展环境因素的识别,确定组织的环境因素;
2、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
3、在建立环境目标、指标时考虑重要环境因素;
4、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
5、及时更新有关信息。
识别和评价的方法应合理,其结果应形成文件。
三、识别环境因素的范围:
1、能够控制的环境因素指可通过自身管理加以控制、改变、处理或处置的环境因素。可通过改进产品设计、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强化过程控制、进行人员培训等方法实现。
2、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指不能或难以通过行政管理及其他技术手段改变,或不能直接加以控制和管理的环境因素,包括:供方、合同方等相关方为组织提供活动、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的环境因素、“组织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中的以及“组织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中的环境因素。往往可以通过某种利益关系对相关方施加以影响。
四、识别的方法:
1、初始环境评审法、生命周期评价法、专家评议法等。
2、不要求必须做详细的生命周期评价,可利用出于规章或其他要求所取得的信息。
五、识别环境因素时应考虑的环境影响的“三种时态”即: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状态”即: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九个方面”及“一个过程”。
评审范围应覆盖下列四个关键方面:
1、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2、重要环境因素的确定;
3、对所有现行环境管理活动和程序的审查;
4、对来自以往事件调查的反馈意见的评价。
六、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1、评价出那些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紊,即重要环境因素,排出优先次序,作为下一步工作控制的重点。
2、全面分析和考虑每一个环境因素所造成环境影响的规模、严重程度、发生的频率、持续的时间;综合考虑经营方面的因素、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要求、改变某种环境影响的难易程度、所需费用、相关方关注情况、对组织公众形象的影响等。
七、建立、实施、保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时对重要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1、制定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制定运行控制操作性程序。
3、制定作业指导文件。
4、制定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