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重身份:协调员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要当好协调员,协调企业内部各有关部门、各层次之间的安全事务。这也是为什么OHSMS、ISO45001等安全管理体系均将“协商沟通”作为核心要素之一的原因。安全管理是企业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企业生产中一切人、物、环境的状态控制与动态管理,既需要对生产涉及的工艺、设备、设施、环境等因素进行安全生产统筹与衔接,以达成有机统一;又要对涉及生产规划、设计、采购、建设、维修、运输、检查、决策等部门进行沟通与调度,以形成安全合力。
基于协调员的身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组织相关部门或人员参与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检查、规章制度完善、事故调查等事务,以及提供改进安全管理的意见建议。
第六重身份:监督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扮演好监督者的角色,监督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观察各层级人员作业行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管理体系一旦设计并建立,接下来关键是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具体而言就是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真正落地。需特别指出的是,目前不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把自己仅仅定位是一名安全检查者,而不是监督者,因而陷入没完没了的隐患排查治理,疲于应付各种安全检查,造成当前自身的“保姆式”困境。
基于监督者的身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企业现场的安全作业状况,监督直线组织的管理制度落实与执行情况,评判安全工作的现实表现;定期分析企业的安全管理数据,评估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引入新的安全管理方法和标准,定期审核评估企业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深入分析企业整体安全表现,特别是存在的问题与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