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加有效发挥特种作业人员在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中的作用,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组织有关单位对现有特种作业目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 《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2020年,应急管理部安全基础司发布《关于征求《特种作业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现行特种作业目录于2010年印发,共10个作业类别、54个操作项目(含煤矿),实施近10年来,逐渐出现了一些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
修订后的目录包括12个作业类别,66个操作项目(其中包括“有限空间监护作业”、“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仓储作业”)。
【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删除部分
1.电工作业类别。删除“防爆电气作业”1个操作项目,将相关要求融入“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操作项目。
理由:现行的《低压电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已包含有防爆电气作业相关内容,且无论是在高压(≥1千伏)作业环境,还是低压(<1千伏)作业环境,都有防爆的要求,“防爆电气作业”独立设置造成重复取证。可在高压及低压电工作业中充实防爆电气作业要求。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类别。删除“钎焊作业”1个操作项目。
理由:“钎焊作业”主要用于制造精密仪表、电气零部件、异种金属构件及负载薄板结构,随着技术进步,“钎焊作业”危险性明显降低,风险可控。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别。删除“金属非金属矿山 安全检查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3 个操作项目。
理由:一是目前实际从事安全监督检查人员普遍是已取证的安全管理人员,可以达到安全要求。二是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工作内容与电工作业重复,无过多特殊要求,没有必要单列。三是爆破作业按相关条例规定已由公安部门核发爆破作业人员操作证,没有必要重复取证。
(二)增加部分
1.增加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类别。设“有限空间监护作业”1个操作项目。
理由: 一是有限空间作业事故频发,伤亡多,2010至2019年,全国工贸行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事故192起,死亡609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事故严重暴露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风险辨识不到位、作业不规范,施救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扩大等问题突出。 二是2010年北京市开展了有限空间现场监护人员(或管理人员)作为特种作业人员试点工作,对遏制有限空间事故起到了较大作用。 三是有限空间作业风险主要来自于特殊环境,作业本身不具备特殊的安全风险,为避免范围过大,将特种作业范围限定为监护作业,主要发挥强制性开展作业前、作业中风险辨识和管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