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管理者应指定具有相应技术和能力的人担任管理者代表,无论其是否具有其他方面的职责和权限,管理者代表在能源管理体系中的职责权限应包括: a. 确保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能源管理体系; b. 指定相关人员,并由相应的管理层授权,共同开展能源管理活动; c.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绩效; d. 向最高管理者报告能源管理体系绩效; e. 确保策划有效的能源管理活动,以落实能源方针; f. 在组织内明确规定和传达能源管理相关的职责和权限,以有效推动能源管理; g. 制定能够确保能源管理体系有效控制和运行的准则和方法; h. 提高全员对能源方针、能源目标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