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的危害
噪声评价涉及主观和客观两方面。不同类型的噪声有各自的物理特性,噪声控制的目的主要包括保护人体健康、保证语言信息传递、保证机加工质量等。在评价噪声时要根据不同情况,选用不同的噪声评价量,制定不同的噪声控制标准,对现场噪声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用于噪声评价的参量很多,其中较常用的主要包括响度和响度级、计权声级等。
(一)职业噪声接触机会
工业企业有暴声暴露的作业场所较普遍,噪声主要来源是各种动力设备。受强噪声影响的主要工种有:铸件清理工、凿岩工、纺织工、发动机试验员、飞机或火车驾驶员等。影响噪声对人体危害的主要因素有噪声强度、暴露时间、暴露方式、噪声频谱及个体敏感性等。噪声强度越高、听力损伤岀现得越早,听力损伤就越严重。接触时间越长对机体的影响越大,连续接触比间断接触影响大。缩短接触时间有利于恢复听觉疲劳以及减轻危害。在相同噪声强度下,高频噪声比低频噪声对听力的损害大;窄带噪声比宽频带噪声危害大。通常脉冲噪声比稳态噪声危害要大。接触脉冲噪声的作业人员无论耳聋、高血压以及中枢神经系统调节功能减弱等异常改变的检出率,均高于接触稳态噪声的作业人员。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以及有毒物质共同存在时,能加强噪声的不良作用。
(二)噪声的危害
噪声对人体的危害表现为靶器官效应和非靶器官效应两方面。靶器官效应指对听觉器官的作用,非靶器官效应指对其他器官或系统的致病作用。噪声靶器官分为听觉疲劳和听力损伤两类。听觉疲劳即暂时性听阈位移,指在一定强度噪声作用下,人耳听觉机能暂时性下降,经一段时间休息后,听觉机能可得到恢复的现象,恢复所需时间与噪声暴露的时间、强度、频率及是否使用特定药物、个体差异等因素有关。噪声的靶器官效应指噪声所导致的耳聋,又被称听力损伤、永久性听阈位移或噪声性耳聋,有突发性和渐进性两类。突发听力损伤即暴震耳聋,常发生在短时间暴露在120dB(A)以上强噪声环境时,军人多见。病理表现有鼓膜破裂、听骨断裂、内耳损伤性变化、听觉皮质损伤等。渐进性听力损伤多见,因与职业因素相关,即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噪声聋与噪声暴露时间、强度密切相关;长期反复接受强噪声,听觉疲劳来不及恢复易致噪声聋。轻度噪声聋为在中心频率为500Hz、1000Hz和2000Hz三个倍频程听阈上升均值在25dB(A)以上,相当于安静环境中语言交流开始发生轻度障碍情况。听力损伤的特点主要有持续渐进性、潜伏期长、低毒性、不可逆性等。
噪声的非靶器官效应指噪声对其他系统的危害,即噪声的听觉外效应,主要影响神经、心血管和消化系统。噪声干扰有害,具体表现为影响睡眠、妨碍交谈与信息交流、掩蔽有益声信号、降低作业效率、降低作业安全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