钻床安全要点(一)
(一)设备检查
1)主传动系统中应具有转矩保险离合器,当主轴负荷超过允许最大转矩的25%时离合器应打滑。
2)所有操纵手柄、手轮必须齐全、完好,调整灵活,动作正确。
3)变速、操纵机构挡位应准确可靠,并有明显的挡位标志或定位装置。
4)当进给抗力大于机床设计最大进给抗力的1.35倍时,主轴进给保险离合器必须打滑。
5)摇臂升降必须有限位装置,上升或下降至极限位置时限位装置应起作用。
6)摇臂及立柱夹紧机构外露的传动齿轮等危险部位应安设防护罩,并用螺钉固紧。
7)机床局部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
8)钻床的总传动电源应设置符合规定的短路保护,各电动机应有单独的符合规定的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9)装有“十”字开关的机床,应能保证摇臂升降与主轴运转的联锁。如果电路没有零压保护环节,应有能避免“十”字开关手柄扳至任何位置时接通电源而产生“误动作”的装置。
10)机床必须保护接地(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