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外对新化学物质和EHS管理的研究比较深入,已成体系化。建立了多种化学品评估方法、数据库和预测模型,并且对环境影响和人体危害性有着严格的管控措施。对潜在的风险,要求企业在生产经营时落实预防污染措施,并提供危害信息数据,向公众开放。相比国外完善的技术规范,我国这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针对当前的行业现状,提出几点建议:
①借鉴国外的经验,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编制合理的管理法规,充分利用现有的组织机构来监管落实,从而实现中国特色的新化学物质管理机制;
②企业应对新物质生产的整个过程进行全面控制,检查污染物达标情况,实施有效治理,改进工艺,保护生态环境和人员健康安全;
③有关部门应加大宣传﹐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鼓励企业进行新化学物质的查新及申报,构建安全管理体系,对申报的企业,予以项目立项、政策等资金支持。对违规生产,污染排放,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的企业,进行严厉的处罚。
④由于一些试验周期时间长达24个月,或者部分化学物质本身证明具有明显的致畸作用,以及部分涉及到动物福利相关伦理和法规要求会选择进行风险评估报告的形式进行专家评估,从而实现部分试验数据的豁免。例如,慢毒致癌联合实验和部分毒代动力学试验。因此,需要尽可能多地培养具有科研文献检索及具有新化学物质综合分析能力的理化和毒理学人才。
随着我国立法以及法规的实施,新物质申报工作比以前有了很大提高。但是和企业实际沟通调研中发现,还是有少部分企业不愿意主动合规申报,原因是多方面的,解决的办法也很多。本文以新物质和EHS、项目立项、促进出口到发达国家等几个方面的关系入手,找出新物质申报的对于企业的重大作用和意义,并提出了合理建议,期望引起企业的重视。令人欣喜的是,目前政府主管部门已经发现了这些问题,也切实做了大量工作,例如,修改申报指南中对申报数据的要求,降低数据要求,鼓励采用评估的方式取代实验,鼓励采用QSAR等软件对物质进行分析等,这些都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申报成本和守法合规成本。随着法规的完善和企业的重视,我国的新物质申报工作一定会越来越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