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风险控制要求的具体程度不同
GB/T 45001-2020对风险的控制措施规定:应按如下顺序考虑降低风险:
——消除;
——替代;
——工程控制措施;
——标志、警告和(或)管理控制措施;——个体防护装备。
但是其对风险的控制措施是针对所有种类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除了道路交通事故外、还有机械伤害、高空坠落、触电等),GB/T 39001-2019对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控制要求更加明确具体,列出三大类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绩效因素(风险暴露因素、最终安全结果因素和中间安全结果因素),其中中间安全结果因素又分成10项(道路设计、道路选择、安全设备、行驶速度、司机状态、出行策划、车辆安全、驾乘等级、退出机制、应急救援),另外要求组织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增加项目。
总之,GB/T 45001-2020和GB/T 39001-2019联系比较紧密,甚至有一定的重叠,但是GB/T 39001-2019是完全针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体系的,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更加具体和明确,并且标准融合了国际上最先进的道路交通安全理论和实践,为组织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提供了参考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