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中的要素为基准,三类体系标准中要素具有多种对应关系。
(1)一一对应。例如,在三类安全管理体系中,都有体系要素要求组织策划程序实现对危险源的辨识和风险的评估。在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程序中,规定其采用的方法、频率、人员构成,并对辨识、评估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结果形成文件化信息。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中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控制”、AQ/T3034-2010中的“工艺危害分析”和ISO/DIS 45001.2中的“危险源辨识和对风险与机会评估”即为相似体系要素,具有一一对应关系。
(2)一个要素与其他标准中多个要素对应。对于部分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中的要素﹐根据标准中对其内容的解释,在其他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需要几个体系要素共同实现其功能。例如,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作业安全”中,要求组织针对“特种作业许可”、“警示标志”、“承包商”、“现场作业过程”、“变更”分别建立管理程序;“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则要求组织对生产设施建设、安全设施、特种设备进行管理,并且对开车、停车过程进行风险控制,并加强对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管理、建立检维修和拆除、报废相应的制度。这些内容在AQ/T 3034-2010中由“作业许可”、“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操作规程”、“机械完整性”、“试生产前安全审查”这些体系要素来实现,而在 ISO/DIS 45001.2中由“消除危险源和降低OHS风险”、“承包商管理”、“变更管理”来实现。在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中,“隐患排查与治理”是排查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管理的上的缺陷,“自评”的目的是为了评价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在AQ/T 3034-2010中,“符合性审核”要求组织建立程序以审查风险是否被有效控制,以及提出的整改措施是否已经落实,都与OHSMS中“监测,测量,分析和绩效评价”和“内部评审”体系要素的要求对应。
(3)每个安全管理体系标准中都包含特有要素。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中的“安全文化”对组织如何创建“安全环境”、“安全行为”进行详细规定。在OHSMS中有“管理评审”要素,要求最高管理者定期对OHSMS的适当性、充分性、有效性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