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一定要认识清楚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危害因素”?
危害因素包括人和物及环境的异常状态,即常说的各种隐患。人的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安全工作未达到有关“规定”、“标准”的要素;设备有异常、缺陷、失灵、失效;环境与“安全生产条件”相关标准比较有不足、不完善、死角等,这些都是安全生产的隐患。例如在压力容器内进行焊接作业时,使用220V的电源照明而未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灯,没有强力通风,不铺垫绝缘胶皮以及未做好“应急”准备等,都是危害因素。要预先识别并评价在容器内作业有哪些危害因素及其危害性质,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以避免作业过程中发生的触电、火灾事故以及有害物质导致的职业的疾病等。
任一类型的电力企业,包括施工、发电以及供电等。企业内部各层次员工都要建立在企业活动前预先识别危害因素并评价其风险性质的新观念,养成习惯。在一切作业活动中,包括服务工作开始前的一段时间内,有关岗位要做好危害因素的识别工作和风险性质及其严重程度的评价工作,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习惯上称为“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以便实现安全控制,防止各种异常在作业过程中转化成事故。建立“体系”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使安全生产工作能抓住“客观存在的危害因素转化成事故的风险”这一主要矛盾,做好防止危害因素转化成事故这一核心工作,只有做到了这一点,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才有稳定的安全局面,才能获得良好的企业效益,并争得发展的主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