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绩效测量和监视的理解要点 绩效也可称为“业绩”,是指基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和目标,与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控制有关的,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可测量结果。绩效测量包括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和结果的测量,是组织通过建立和实施一个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按照方针的要求和目标的实现,控制自身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所取得的实际成效,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应该能够测量和评价的。
组织应建立并保持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的程序,规定对职业健康安全绩效进行常规监视和测量的责任部门或人员、内容和对象、方法、时机、频次、地点、依据、形成文件和记录以及发现问题时如何进行处理等要求,即:
1、职业健康安全的测量方法应适合于组织的实际,可以是定性的(如运行准则执行的符合性的评价结果等),也可以是定量的(如作业环境的噪声值、粉尘浓度等监测结果)。
2、职业健康安全的测量和监视的内容和对象应包括对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满足程度的监视、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符合性,如管理方案、运行准则、组织所遵守的职业健康安全法规的符合性;事故、疾病、事件和其他不良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历史证据等。
3、职业健康安全的测量和监视的时机包括主动性测量和被动性测量。主动性测量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主动地监视、检查组织的职业健康安全活动的符合性;被动性测量是指在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事件、疾病、不符合和其他不良的职业健康安全绩效后,对已发生的问题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和记录等。主动性测量具有计划性,应规定其测量、监视的频次、时间等;而被动性测量难以预测,应规定测量和监视的时机、条件等。
4、所进行测量和监视的数据和结果应予以记录,其作用既可以为评价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提供保证,又可以为以后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提供依据。
组织要建立并保持程序,对用于职业健康安全绩效测量和监视的设备进行控制,保证监视设备得到校准与维护。因此,程序中应规定校准的周期、维护要求、校准状态标识等,所有校准、维护活动和结果的记录均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