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28002-2011 idt OHSAS28002:2008实施指南(四)
危险源描述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 —— 根源+状态
根源—— 能量(能源或能量载体)
危险物质
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
如:高温辐射、噪声排放、酸液泄漏、行车操作等
C.1 物理危险源
——溜滑或不平坦的场地;
——高空作业;
——高空物体坠落;
——作业空间不足;
——未考虑人的因素(例如工作场所设计未考虑人因);
——手工搬运;
——重复性工作;
——陷阱、缠绕、烧伤和其他因设备产生的危险源;
C.1 物理危险源
——在旅行时或作为行人,无论是在道路上还是在生产经营场所或位置的运输危险源(与运输工具的速度和外部特征以及道路环境相关联);
——火灾和爆炸(与易燃物质的数量和性质相关联);
——可造成伤害的能源,如电、辐射、噪音、振动等(与所涉及的能源的数量大小相关联);
——能快速释放并对身体造成伤害的储存能量(与能量的数量大小相关联);
——能导致上肢失调的频繁重复性任务(与任务的持续时间向关联);
——能导致体温过低或热应激的不适热环境;
——造成员工身体伤害的暴力(与施害的性质相关联);
——非电离辐射(如光、磁、无线电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