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正处于从物质要素累积的外生型经济增长模式到劳动力要素累积的内生型增长模式的转变之中,劳动力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将不断增强。
我们知道,经济增长不能只追求经济效益,它还需要兼顾社会效益。
但是,职业健康安全保护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矛盾的对立与统一关系,经济增长既会造成对职业健康安全的伤害,同时也会带来劳动者的经济性收益。
因此,职业健康安全保护的目标取决于我们实现劳动力产权经济性收益与社会性(或安全性)收益的均衡。
从这一点上来说,政府对职业健康安全治理的目标是众多目标间的总体均衡,最小化经济增长与社会系统之间的失衡风险,这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增长和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而这一目标的有效实现又有赖于社会“产权制度”或“权利秩序”的动态优化。
然而,最小化或最大化并不是绝对的,它受到各制度、环境、生产力等多种因素和条件的影响和制约,而对职业健康安全的协同规制也不是没有利益冲突,它需要将不同系统间基于职业健康安全保护而产生的权利冲突或利益分化限定在人们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所以,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的协同规制需要以劳动力产权制度的改革为前提,解决经济增长引起的社会失衡等问题,这是实现从低效的政府干预到高效的多元互动转变的关键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