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行为检查
(1)装卸较重工件时,必须选用安全的吊具和方法,并轻起轻放。装卡螺栓以卡牢为宜,扳手不得加套管。
(2)需加工的工件必须有加工好的基准面,铸造的非加工面要喷漆或喷砂,待加工的表面必须先在其他机床进行过粗加工,待加工面不得有锈。
(3)设备所在室内温度应保持在允许范围内,同时避免阳光和其他热源直接照射。(4)停车8h以上再开动设备时,先低速运转3~5min,确认润滑系统及各部位运转正常后再开始工作。
(5)横梁、镗杆、套筒等移动前必须松开夹紧手柄,并再次擦净、注油、移动后仍需切实夹紧手柄。
(6)卡紧镗杆套筒时,必须将镗杆套筒伸出导轨以下或机头以下40mm,否则压紧圈会压在滚珠轴承的盖上。
(7)禁止将金属物品放在机床导轨面或油漆表面上。
(8)设备上使用的工、卡、量具必须是标准的、符合机床要求的,垫块必须磨光。
(9)不允许用压缩空气或带纤维的擦拭材料擦机床,清扫地板时只许用吸尘器或拖布。
(10)要细心地使用光学装置,保持它的清洁,用完后立即罩上。严格禁止任意拆卸和调整光学装置及刻度尺,应定期用脱脂棉、无水酒精、麂皮擦洗。
(11)当工作台正在运动时,不得在快速运动时扳动离合器操纵手柄。
(12)禁止站或踏在工作物上。在工作台上校正工件和加工时,头部不可靠近或进入刀身回转范围内。
(13)下班前需将各手柄置于“空位”上,并切断电源。
3)作业环境坐标镗床附近不得使用风动工具及有大振动的机械工具和有灰尘飞扬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