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监视、测量、分析的内容及应用
1.企业在策划监视、测量、分析的活动时,应从下述五个方面入手:
——需要监视和测量的内容;
——监视、测量、分析和绩效评价的方法,并关注方法的有效性;
——评价职业健康安全绩效的准则;
——实施监视和测量的时机;
——分析、评价和沟通监视和测量的结果的时机。
2.监视和测量的内容包括下述四个方面:
——与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的满足程度;
——与危险源辨识、风险和机遇相关的活动和业务;
——在实现组织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方面所取得的进展;
——业务和其他控制方面的有效性。
这四个方面的监视测量可能是独立的,也可能是整合的;可能是主动的,也可能是被动的。
3.监视测量内容可以体现在企业的下述活动中:
——厂级、部门级日常工作检查;
——班前、班中、班后岗位级检查;
——专项设备、设施运行检查,如锅炉、危险化学品、消防设施等检查;
——专项工程监督及验收,包括对外包方的监督;
——专项安全作业的监视,如清仓清库作业、高空作业、密闭作业、动火作业等检查;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执行的检查;
——工作考核或目标考核,包括目标实施的检查;
——利用信息自动化对运行过程的监视测量,如中央监控室、在线监测等;
——各级会议相关信息的沟通监视;
——程序或制度执行有效性的评审;
——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如锅炉、起重机械、电梯等;
——计量器具的定期校准或检定,如压力表、绝缘测量仪等;
——健康体检及职业病检查;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检测;
——应急系统的测试;
——事故、事件及不符合后续措施的检查,如职业病、违章作业后续措施的检查;
——外部检查,包括监管机构的检查、相关方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