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3.2不符合、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一个或多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或潜在的不符合、采取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程序应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识别并纠正不符合,并采取措施减少其职业健康安全后果;
b)对不符合进行调查,确定其产生原因,缤纷采取措施以避免再度发生;
c)评价采取预防措施的需求,实施所制定的适当措施,以避免不符合的发生;
d)记录和沟通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的结果;
e)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在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识别出新的或变化了的危险,或新的或变更了的控制措施时,程序应要求在实施之前对计划的措施进行风险评价。
为消除实际或潜在不符合原因而采取的任何纠正措施或预防措施,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面临的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相适应。
组织应确保由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引起的对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任何必要的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