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源审计方法
前 言
本标准是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与国家标准GB/T17166-1997《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及GB15316-1994《节能监测技术通则》的配套节能技术标准,本标准的制订吸收了国家经贸委在河南省开展能源审计试点的一些作法,并参考了南阳市能源监测所十多年开展能源审计的实践经验。
本标准的制订得到了国家计委能源研究所、北京能源效率中心的技术帮助及美国能源基金会的支持。
本标准由河南省经贸委资源处、河南省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处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南省节能监测中心 南阳市能源监测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保才、颜立潮、李崇明、白磊、周文学、李凯军、于斌
企业能源审计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能源审计的定义、内容、方法、程序及报告的编写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和其它独立核算单位的能源审计,也部分适用于企业资源原材料消耗的审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改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166-1997 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GB15316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2588-1981 设备热效率计算通则
GB/T 2589-1990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6422-1986 企业能耗计量与测试导则
GB/T 13234-1991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587-1995 工业企业能源管理导则
GB/T 17167-1997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导则
GB/T 3486-1993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
GB/T 3485-1998 评价企业合理用电技术导则
GB/T 7119-1993 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
GB/T 16614-1996 企业能量平衡统计方法
GB/T 16616-1996 企业能源网络图绘制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3.1 能源审计 energy audit
审计单位依据国家有关的节能法规和标准,对企业和其它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的物理过程和财务过程进行的检验、核查和分析评价。
3.2 审计期 audit period
指能源审计所考察的时间区段。考察期通常选为一年或其它特定的时间区段。
4 企业能源审计的内容
根据企业能源审计的目的和要求,结合被审计企业能源管理与技术装备状况,可以选择下述部分内容或全部内容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4.1 企业的能源管理状况。
4.2 企业的用能概况、生产工艺和能源流程。
4.3 企业的能源计量、监(检)测系统和统计状况。
4.4 企业能源消费指标(如单位产品能耗、产品综合能耗、产值综合能耗等指标)计算分析。
4.5 主要用能设备或工艺系统的运行效率或消耗指标计算分析。
4.6 企业能量平衡和物料平衡分析。
4.7 能源成本指标计算分析。
4.8 节能量和节能潜力计算分析,提出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并做出财务和经济评价。
4.9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包括节能技改项目)必须进行能源审计。
5 企业能源审计的方法
企业能源审计的基本方法是依据能量平衡与物料平衡的原理,对企业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统计计量分析,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生产与管理现场检查、数据收集与审核汇总、典型系统与设备的运行状况调查、能源与物料的盘存查帐等项内容,必要时辅以现场检测。
对企业能源管理的审计按照GB/T15587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企业用能概况及能源流程的审计按照GB/T16616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企业能源计量及统计状况的审计按照GB/T6422、GB/T16614和GB/T17167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用能设备运行效率的计算分析按照GB/T 2588的有关规定计算。
对企业能源消费指标的计算分析按照GB/T 16615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产品综合能源消耗和产值能耗指标的计算分析按照GB/T 2589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能源成本指标的计算分析按照GB/T 17166的有关规定进行。
对节能量及节能潜力的计算按照GB/T 13234的有关规定进行。
5.1 产品产量的核定方法
5.1.1 产品产量仅指合格品数量。
5.1.2 产品产量的核定要考虑制成品、在制品或半成品的数量,在制品或半成品应折算为相当的制成品。
5.1.3 产品产量的核定要考虑标准产品与非标准品的区别,非标准产品应折算为相当的标准产品。
5.1.4 产品产量必须通过仓库物资盘查与来往帐目进行核定。
5.2 能源消耗数据的核定方法
5.2.1 能源消耗计算的时间区段与产品产量计算的时间区段一致。
5.2.2 企业外购能源的品质和折标准煤系数,以实测或国家标准为准。
5.2.3 产品能耗的核定要考虑生产过程中外协加工部分的能源消耗。
5.2.4 企业能源审计时应编制企业能源消费实物平衡表或企业能源网络图。
5.2.5 能源消耗的数据核定应分品种进行非生产系统用能与损失能源量的计算,并对其合理性加以分析,采用合理的方式分摊到产品的企业能源消耗指标中。
5.2.6 产品能耗分析必须具有可比性,不同原料、不同生产工艺、消耗不同能源等所生产的产品,不能进行简单的对比。
5.3 能源价格与成本的核定方法
企业能源审计所使用的能源价格与企业财务往来帐目的能源价格相一致,在一种能源多种价格的情况下产品能源成本用加权平均价格计算。
5.4 企业能源消耗技术经济指标评价分析
5.4.1 企业能源消耗技术经济指标包括:生产系统单位产品能耗(车间单耗)、企业单位产品能耗、企业单位产值能耗、主要用能设备的能源效率或消耗指标。
5.4.2 企业能源消耗技术经济指标分析评价的依据主要是国家、行业、地方有关的能源标准及相关能耗定额指标。
5.5 能源利用状况的综合评价
5.5.1 企业能源转换系统或主要耗能设备的能源转换效率与负荷调整的合理性评价。
5.5.2 企业生产组织与能源供应系统合理匹配的分析评价。
5.5.3 按照能源流程进行合理用热、合理用电、合理用水、合理用油的评价。
5.5.4 能源利用经济效益的比较分析。
5.5.5 企业用能设备及工艺系统的评价分析。
5.5.6 能源利用环境效益的比较分析。
6 企业能源审计的程序
6.1 节能主管部门编制年度能源审计计划,明确相应的能源审计单位,并将计划下发给能源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
6.2 能源审计单位根据节能主管部门的计划,做出实施能源审计的具体工作方案,确定能源审计的目标和具体内容,并通知被审计单位。
6.3 被审计单位应按照能源审计单位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积极配合能源审计单位,做好能源审计工作。
6.4 能源审计单位应在审计工作完成后,十五日之内向节能主管部门及被审计单位提出能源审计报告。
6.5 被审计单位应在审计工作完成后一定时间内把整改情况反馈给节能主管部门及能源审计部门。
6.6 能源审计单位应对被审计单位定期回访,监督整改,并将其整改效果反馈给节能主管部门。
7 能源审计报告的编写
7.1 企业能源审计的依据及有关事项说明。
7.2 企业概况、主要用能系统与设备状况、能源管理体系及能源消费状况。
7.3 各种能耗指标的计算分析。
7.4 能源成本与能源利用效果评价。
7.5 存在的问题及节能潜力分析。
7.6 节能技改项目的财务分析与经济评价。
7.7 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的节能评价分析。
7.8 审计结论和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