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8000标准的发布实施,影响最大的是纺织业、服装业、玩具业和鞋业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我国的出口优势就是劳动型行业。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最大的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国。据悉,德国进口商应经过SA8000协会授权,对其供应商(出口商)的社会行为进行审查。该准则有可能被法国、荷兰的进口商协会所采用。由于这三个国家是主要纺织品进口市场,进口份额约占欧盟的50%以上,这项要求将会给我国出口企业带来巨大压力。美国、法国、意大利等传统采购中国轻工业产品的贸易组织,也在讨论一项协议,要求将中国纺织、服装、玩具、鞋类生产企业通过SA8000认证,作为选择供应商的依据。
SA8000标准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压力和冲击毋须置疑。国内不少企业因为不符合SA8000标准已经付出惨重代价:广东中山市一家500人左右的鞋厂,因没有达到当地法律规定的最低标准,曾被客户停单2个月进行整顿;一家台资鞋厂因发生女工中毒事件,曾一度陷入全部被撤单的困境;重庆一家化工公司为了向一家全球最大精细化工企业出口化工中间体产品,先后接受了该公司两次严格的社会责任检查。更多的企业则是因为达不到SA8000标准的要求,我国沿海地区已有8000多家工厂接受过跨国公司的社会责任标准审核,有的企业因为表现良好获得了更多的订单,部分工厂则因为没有改善诚意而被取消了供应商资格。SA8000标准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是非常深刻的。
有人质疑SA8000是对中国劳动成本比较优势的恶意打压,是西方国家强加给中国的贸易壁垒,应当进行抵制。对于中国企业,SA8000无疑是提高了企业的出口门槛。虽然SA8000标准要求比较严格,但它与中国的《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根本上的冲突,宗旨都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不受侵犯。仔细研究可以知道,SA8000标准中除自由结社和强迫劳动问题外,许多条款和我国政府颁布的劳动保护政策都是相同的,有些标准如工作时间我国甚至严于它的标准。SA8000是发达国家按自己的标准制定的一个贸易条款,虽然带有一定的歧视性,但也符合我国政府对企业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要求。我们不能片面地认为,SA8000是贸易壁垒而加以抵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企业,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最基本的要求,只有在此基础上,企业制造出来的产品,才会被消费者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