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路作业安全要点(三)
(5)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
(6)警示灯应防爆并采用安全电压。
(7)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的规定。
(8)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
4)应急救援:
(1)断路申请单位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
(2)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的通行。
5)交通断路作业结束,应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
6)说明
(1)断路作业是指在化学品生产单位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上述规定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的断路作业。
(2)断路作业的详细安全要求按《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3024-2008)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