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作业安全要点(一)
(一)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
1)作业前,应进行危险辨识,制定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持证上岗。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
3)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
4)《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作业证》。
5)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
6)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
7)在紧急状态下(在下列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急预案:
①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②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
8)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