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
虽然国家已经发布相关指示文件,但一些市级县级相关部门并没有积极督促当地化工企业建立双重预防体系;或者有些化工企业根据政府要求建立了双重预防体系﹐没有有效的落实﹐只是停留在形式,变成一纸空文﹐无法起到事故预防的作用。例如﹐2018年盛华化工公司发生“11.28”重大爆燃事故,造成24人死亡。其主管部门张家口市安全监管局没有落实好上级文件要求﹐存在对盛华化工公司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等体系建设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等监管失察问题。相关监督部门也没有对其违法生产行为进行处置﹐从而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威胁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对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认识不足
化工企业对双重预防体系认识不足﹐具体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化工企业对体系建设基础知识理解不足。很多企业对中央指示精神和政府发布的双重预防体系相关文件认识不清,对双重预防体系基础知识理解不深,不明白体系内部相互关系及体系建设流程。有的企业甚至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全部委托给中介服务机构,不重视实际运行,缺乏持续改进的措施﹐预防事故效果不明显。二是化工企业对双重预防体系与现有安全管理体系之间的关系认识不清,有的企业认为这是两套不同的体系,设置不同的体系机构﹐没有将双重预防体系融入现有的安全管理体系中。
(三)专业型化工人才缺乏
随着我国化工行业不断发展壮大,化工人才在数量、专业化程度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无法满足企业快速发展需求。化工企业从业人员虽然总量大,但是大部分员工文化水平低﹑技术能力差、安全知识欠缺,而且很多员工没有经过化工专业教育﹐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术能力,从而在工作中无法辨识危险源﹐无法做到隐患排查和治理。通过对58同城化工行业最新招聘数据对比发现﹐高中及以下学历主要集中于生产工、操作工、设备运营维修工等一线工作人员,招聘人数一般在10人及以上;而大专及以上学历主要集中于工程师、销售主管、生产管理等行政管理岗位,招聘人数一般为1-2人。一些小微化工企业没有设置具体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缺乏风险分级管控的基础。很多安全管理人员属于被临时指派或随意安排,不具备专业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进而无法进行风险评价和危险源识别,他们更没有实际管理权限﹐无法对隐患进行有效治理﹐只能对安全工作敷衍了事。
(四)体系建设物质资源不足
建立双重预防体系,必须要有物质资源的支持,而一些化工企业为了节省开支﹐削减安全投入支出,无法有效做到隐患治理。有毒有害产品生产、受限空间作业﹑机器设备检维修等环节操作过程中,部分企业没有给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具,造成人员身体伤害或职业病危害。在易燃易爆区域,无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缺乏消防设施。在原材料存储和运输过程中,因空间有限或专业人员缺乏,不能进行有效的分类及对产品进行名称标示,从而导致物料之间相互反应,造成各类安全事故频发。如2018年“7.21”四川宜宾恒达重大爆炸着火事件,造成19人死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生产过程中物料混合发生了剧烈分解﹐形成化学爆炸起火。有些化工园区公共设施缺乏﹐如危险化学品密集物流缺乏专用通道,事故应急清净下水缺乏系统整合,化学固废缺乏统一收集处理,既容易形成安全隐患,也会导致环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