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企业从调研﹑成立组织机构﹑建立实施流程和验收等阶段完成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要做到建设成果有效落实,各方面需要共同努力。
1.相关监管部门应履行好监管职责﹐积极引导化工企业建立双重预防体系。
国家监督管理部门和执法人员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指出来﹐并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包括违法生产﹑使用淘汰的工艺和设备等。如山东省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省安监局建立了“五个当场”工作制度、“一企一册”整改档案管理制度﹑双重挂牌督办制度﹑常见问题通报制度等六项工作制度及规范的执法检查工作程序。考虑到有些小微化工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欠缺,在风险分级管控方面,政府可以组织专业人员协助企业进行风险评价﹐结合实际给出一些专业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议和措施﹐帮助企业更好的开展工作。安监部门还要把监管重点集中在有重大危险源企业﹐将重大危险源企业和其它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要求区别对待,合理分配安全监管资源。
2.化工企业应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
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指示精神,不断修正和改进安全管理制度,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和安全红线意识。化工企业所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较多、工艺复杂、人员素质较差等诸多因素,致使企业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因此,化工企业必须完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将双重预防体系融入到生产经营全过程。在责任细分过程中,还应按照“逐级负责﹑专业负责、岗位负责、分工负责”的基本原则,对各个部门、车间以及班组的风险管控责任进行科学界定﹐并分解落实到具体的企业员工身上,加强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化工企业领导人员对双重预防体系的重视更有利于体系成果的落实和持续改进﹐具体措施如加大相关资源投入和强化制度执行。另外有能力和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双重预防体系信息化平台,建立危险源和隐患排查数据库,将危险源与隐患排查相关联,提高安全监测工作效率,节省人力成本。
3.加强安全知识培训。
针对不同层级的从业人员﹐选择不同的培训内容﹐尤其要加强一线基层员工的培训。通过对化工行业安全事故分析可知,60%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源于一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因此必须加大对化工企业一线从业人员培训力度﹐除了相关文件制度和基础安全知识的学习,最主要的是从安全意识、安全习惯和安全动作等细节方面进行培训。一线员工是双重预防体系落实的关键力量﹐他们承担着对机器设备操作﹑检维修,物料运输﹑存储等基础工作。在工作中直接接触风险点和危险源﹐能及时发现一般安全隐患并进行排查或者对重大安全隐患上报﹐起到从根源上遏制事故发生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