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融合原则
通过对比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运行模式、要素设计、管理目标、管理基础、管理准则和实施方式,可以发现两个模依据的管理原理、管理准则是相同的,管理的重点和要达成的目标是一致的,基本的要素内容以及实施方式也是相似的,仅在审核要求、审核标准、某些要素上存在一些差异,因此,两个模式具有较强的兼容性,只要坚持“求大同,存小异”,使两者融合在一起成为可能。因此,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要充分利用已经建立起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可以避免许多重复性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标准文本《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与《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要素关联分析可得知,在两个体系创建中,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更具有独特性,其要素范围更广,更能有效提高水泥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减少职业病的发生,达到“零伤害、零事故”。因此,两体系融合过程中,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为主线,即在水泥企业在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过程中,增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素内容和要求。水泥企业在融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文件的内容应覆盖两个体系的所有的要素,现在标准要求,无需在规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时以OHSMS标准中使用的术语代替水泥企业常规使用的术语。可以选择使用适合其运行的术语,(例如:可使用“记录”、“文件”或“规程”,而不是“成文信息”或“文件化信息“””;或者使用“供应商”、“伙伴”或“卖方”,而不是“外部供方”),遵循文件内容表达一致、系统完整性、各项要求明确、标准就高不就低、可操作性等基本原则。